1.職工安全意識淡薄的原因
鑒于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是心理因素的反映,因此應從心理學的角度,從主客觀兩個方面探討職工安全意識淡薄的原因。
1.1主觀方面
(1)取巧心理。有的職工往往是以不正當的,不尊重客觀規律的手段,圖省事、怕麻煩、貪近利、而“省"去自認為與生產無直接關系的規章制度,結果導致事故的發生。如有的工人只是為了掙錢,無視規章制度,只考慮怎樣多出煤、多打進尺,就違章蠻干。
(2)僥幸心理。有的職工認為違章并不一定都會導致事故發生,結果明知違規違章會有危險,卻盲目自信,認為不一定碰巧會發生事故,甚至將冒險偶然得手當作必然。由此產生碰運氣,“傻大膽"的僥幸心理。在行動上表現出投機取巧、冒險作業等違章行為。
(3)無知心理。有的職工由于平時不注意學習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安全素質低,對作業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模糊不清、不能察覺自己的違章行為,自己不動腦,事事依賴別人。一遇到稍不熟悉的問題,別人在違章操作時不但不制止,自己也稀里糊涂跟著干,以至做出愚蠢的荒唐事。
(4)麻痹心理。麻痹心理往往與所謂的經驗有直接關系。有的職工由于從事的工作是經常干的工作,自認為一切都熟悉,導致思想上麻痹大意,沒有注意到作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仍以習慣的方式去對待,結果導致事故的發生。(5)逞能心理。這是一種對安全生產極為有害的心理。爭強好勝、易沖動,為了表現自己“突出",往往不顧客觀條件,過高估計自己,不懂裝懂,只考慮一時的痛快,甚至失去理智,明知是違章,有危險,但偏要去干,結果害人又害己。
(6)壓抑心理。有的職工不安心本職工作,人際關系緊張或生活中的不順心等諸多原因,精神上壓抑,導致心理疲勞,結果作業中精力不集中,警覺意識減弱,責任能力下降,反應遲鈍,甚至會失去自控能力。
(7)逆反心理。有的個別職工有一種對抗心理,無組織、無紀律、不服從領導,你說東,他偏西,為所欲為;甚至有挺而走險的,結果釀成大患。
1.2客觀方面
(1)管理不嚴。有的單位規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有章不循或無章可循;有的反“三違"宣傳不到位,懲處不力,結果導致“三違"多次發生。
(2)安全培訓不到位。沒有按規章建立培訓制度和考核制度,沒有堅持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職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沒有安全意識。
(3)思想政治工作不力,關心職工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不夠。有的職工有后顧之憂,如婚姻家庭,住房問題,心理負擔較重等等,使人精神疲憊。
(4)作業環境差。有的只重生產,不顧場地狹窄、通風不良、光線不足、設備簡陋等,都會使人產生厭煩心理,影響作業行為。
(5)外界因素的干擾。如鄰近的小煤礦發生事故,自己產生恐懼心理,畏難情緒;市場不景氣,拖欠工資,致使心情不暢等等,都會影響職工心理穩定。
(6)領導指揮有誤或設計上有缺陷,導致工人違章操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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