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調度人員值班期間,接到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報警或基層區隊、安檢員、瓦斯檢查員和汛期地面巡視員等匯報時,凡涉及下列險情之一的,不需請示領導,有權下達某個生產區域或整個礦井立即停止生產,撤離作業人員的調度指令,然后再按規定向值班領導和礦長以及上級部門匯報。
1、汛期本地區氣象預報為降雨橙色預警天氣或24小時以內連續觀測降雨量達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庫、河流等泄洪威脅時;或發現地面向井下潰水的;
2、井下發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現突增、有異常情況,危及職工生命及礦井安全的;
3、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的;
4、供電系統發生故障,不能保證礦井安全供電的;
5、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不能保證礦井正常通風的;
6、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出現報警,情況不明的;
7、煤層自燃發火有害氣體指標超限或發現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點瓦斯濃度超過規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頂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沖擊地壓威脅,采取防沖措施后,仍未解除沖擊地壓危險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員安全險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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