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地質災害又稱礦井地質災害、采礦地質災害、礦區地質災害等是指在礦床開采活動中,因大量采掘井巷破壞和巖土體變形以及礦區地質、水文地質條件與自然環境發生嚴重變化,危害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破壞采礦工程設備和礦區資源環境,影響采礦生產的災害。
礦山地質災害可以分為地面和井下兩種:
1.地面礦山地質災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滑坡、崩塌、泥石流、煤自燃等。
2.井下礦山地質災害主要有冒頂、片幫、突水、突泥、井下熱害、礦震、巖爆、井下煤自燃、油氣井管套損壞、礦坑水污染等。狹義的礦山地質災害是指發生在井下的地質災害。
在各種礦井中,以煤礦最嚴重,其礦井地質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廣,破壞損失最大。除煤礦外,鐵礦、銅礦、鉛鋅礦等金屬礦和一些非金屬礦也有不同程度的礦山地質災害。開采放射性礦產,還有放射性災害。
采空塌陷是礦山開采過程中經常遇見的一種災害,礦山采空區地面塌陷在許多礦區均有發育,尤以北方煤田區最為嚴重。從成因上看,主要是由于盲目開采及濫采等不合理行為,加之爆破等一些震動因素,使得頂板較薄(最薄不足1米)之處極易塌陷。從全國看,采空塌陷與采礦量成直線關系。采空塌陷一般較大,面積一般均在幾百米以上,大者如湖南楊梅山煤礦塌陷,長2km,寬1km,深12m,塌陷面積達百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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