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單設備。按照GB3836.4-2010防爆標準規定,對于電壓不超過1.2V、電流不超過0.1A,其功率不超過25mW的電器設備可視為簡單設備,他們的典型特點是儀表設備的內部等效電感Li=0,內部等效電容Ci=0。此類設備可直接應用在現場。
(2)本安電氣設備。安裝于危險場所的現場設備、必須明確以下問題:
●是否已按照GB3836.1-2010和GB3836.4-2010要求設計并已被國家防爆檢驗機構認可的本安電氣設備。
●防爆標志規定的等級是否適用于使用的危險場所的安全要求。
●本安電路是否接地或接地部分的本按電路是否與安全柵接口部分的有電路加以有效隔離。
●信號傳輸的方式及本安電氣設備的低工作電壓和回路正常工作電流。
在明確以上問題的基礎上,選擇相對應的安全柵。
(3)安全柵的選用原則
●安全柵的防爆標志等級必須不低于本安現場設備的防爆標志等級。
●確定安全柵的端電阻及回路電阻可以滿足本安現場設備的低工作電壓。
●安全柵的本安端安全參數能夠滿足Uoc≤Ui、Isc≤Ii、Ca≥Ci+Cc、La≥Li+Lc的要求。
●安全柵要與本安現場儀表的安全極性及信號傳輸方式相匹配。
●做好相應的保護工作,避免安全柵的漏電電流影響本安現場設備的正常工作。
雖然本安型儀表在儀表匹配、電纜的使用和接地等方面有許多特殊的要求,但隨著微電子技術、微處理器技術的迅速發展,工業自動化儀表已趨于低功耗、電子化、小型化發展,更加容易實現本質安全,綜上所述,對于自動化儀表而言,本安防爆技術是一種比較理想的防爆技術,它也必將被廣泛應用于現場總線智能化儀表及現代工業自動化控制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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