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執法記錄儀的優點和使用說明
更新時間:2018-03-13 點擊次數:2688次
防爆執法記錄儀的優點:
執法記錄儀很適用交通警察,它集錄像、拍照、錄音功能于一身,可以在不影響執法的前提下,對執法過程進行動態、靜態記錄,及時、有效的記錄執法過程,客觀反映事件真實性。
執法記錄儀也存在一些缺點:
電量不夠使用、電量用完后需重新校對時間、比較容易損壞、維修服務較差、光線不好情況下記錄儀拍攝效果較差、拍攝距離有限等問題。因此需要我們掌握執法記錄儀的優缺點才能讓它在執法中發揮大作用。
防爆執法記錄儀使用說明:
1、要告知被執法對象正在拍攝執法過程。
告知被執法對象在取證錄像,可以避免當事人反映交警偷拍、偷錄等嫌疑。也能震懾違法當事人,從而能夠配合交警執法。
2、執法中言語上要尊重,執法動作需標準。
收集證據后進入核查證件環節,雖然當事人違法了,但是其人格尊嚴不能損傷,要求當事人出示證件時語氣要平和,不能大聲叱呵,也不能輕輕細語少了嚴肅性,敬禮動作要標準有力。
3、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
法律有規定交通警察要聽取違法行為人陳述和申辯,應此在執法中要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這也是和違法當事人一個溝通交流的過程,可以避免投訴上訪事件。
4、各個證據同時使用形成證據鏈。
執法記錄儀屬于視聽資料證據,對于文書類的證據,處罰決定書或者當事人陳述材料等都要重視,形成有效證據鏈,不能單靠執法記錄儀。
5、定期保養、了解執法記錄儀性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執法記錄儀有優缺點,作為使用人要大化的發揮執法記錄儀作用,就要定期保養、了解執法記錄儀。保持電量和存儲空間,避免損壞,掌握記錄儀攝錄操作過程。